九十年代,我进城打工的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,我带着儿子找上门时,发现她已经和一个黄毛摇滚歌星在一起了,辛苦供养她的我被甩了,被迫接受一切。为了儿子读书,我带着爷爷的军工踏上北去的路,用自己的木工手艺和努力,改变了自己文盲农民的一生,前妻追夫,可我有了更贴心的妻子,最后退休时再见面,物是人非。
《进城打工的妻子怀孕后》这本书造成的玄念太多,给人看不够的感觉。悦悦虽然没有华丽的词造,但是故事起伏迭宕,能够使之引人入胜,主角为建军于红。小说精选:这时,一个胖胖的小女孩从屋里冲过来,挡住了门,一把抢走了儿子手上的玩具小狗。「呀,这个木头小狗真好看,眼睛还会动呢。」……
第4章
我拿着赵哥给我的八块钱回了家。
今天赵哥看我今天红了眼眶,还给我两个肉馍馍帮我和儿子改善伙食。
回到家中,我再次拿起了单子,盯着那一个个陌生的方块,仿佛能盯出个花。
儿子吃完馍馍,在微弱的煤油灯下写起了作业。
「爸爸,你怎么了,怎么一直拿着那张纸发呆?
「妈妈怀孕了,是不是我要多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?」
儿子笑的一脸天真纯净,我的心狠狠一痛。
「明天正好周末,爸爸带你进城找你妈好不好?」
第二天一早,儿子不用我叫就早早起床。
带上我给他做的木头手枪和木头小狗,一同赶最早的公车。
颠簸四个小时,终于来到了城里。
上次我来城里还是五年前,陪着尚未过世岳父来做检查。
城里变化可真大,沥青铺的马路更平坦了,楼房也更多了,最高的一栋楼居然都有七层了。
还在晕车的儿子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繁华瞪大了眼睛。
我告诉他得去找妈妈了,他便乖乖地和我走,尽管他还对橱窗里第一次看到的电视动画片恋恋不舍。
几经打听我们终于来到了于红打工的制衣厂。
一个好心的大姐带我们来到了于红的宿舍。
于红的室友说:
「她啊,一到周末就去外面住了。」